橋梁基礎施工時對地下管線、地上設施、周圍建筑物的保護措施
1、橋梁工程施工開工前,詳細閱讀并熟悉地下管線圖紙,確定相關的單位并走訪,了解地下管線、地上設施、周圍建筑物的具體情況,和各相關單位對管線保護的具體要求。組織各有關人員實地勘察,搞清施工范圍內現狀的地下管線來水、煤氣、電力、通訊管線的具體位置,地上的未拆遷的房屋、構筑物、電桿等相關障礙的位置,必要處進行地下物探工作和拿出遷改或保護方案。待施工進場后,還須與有關管理部門協商、研究,進一步摸清地下管線的情況,做好管線位置標志,并刨驗以確定其準確位置,在此基礎上,與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更為具體、完善、切實可行的改移及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采取精巧的施工方式,并輔以科學嚴密的管線施工監測,確保施工區各管線完好,運行通暢,管線露出后,密切配合有關單位和部門安全、完整無缺地遷移、保護管線,為后續工程施工創造條件。
2、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先摸清管線的功能作用和結構形式,依據這些功能作用和結構形式計算出管線的重量和管線本身固有的缺點(如怕碰撞、怕擠壓和怕凍等),和基礎施工本身的特點因地制宜進行加固和防護措施。
(1)鉆孔樁施工時對各種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
針對鉆孔樁施工本身的特點,對于地下管線主要采取加深護筒的方法進行保護。護筒深度要大于管線埋置深度,主要針對埋深較淺的地下管線。埋置深度較深的雨水管只要確保鉆孔質量即可。
(2)基坑開挖施工時對各種地下管線的保護措施:
自來水、煤氣、通訊、電力等管線距承臺較近但在開挖線之外時,采用先用人工刨槽探明位置,然后沿被保護管道的開挖側用挖掘機打入一排鋼板樁,鋼板樁入土深度根據實際情況定。Z后再開挖基坑。
如管線在開挖線之內時,首先將人工用管道暴露,用12米長I50工字鋼橫擔,將管線綁吊在工字鋼上加固,然后沿被保護管道的開挖側用挖掘機打入一排鋼板樁,Z后再進行開挖,開挖時管線側用人工挖土,以免機械對管道造成破壞。
3、地面設施和建筑物的保護措施:
(1)灌注樁施工時注意護筒的埋設,灌注樁孔內水位的高度保持,護筒的埋深不得低于6米,施工進場后,在根據現場的實際地質情況變動,關鍵的地方護筒的埋深要加大。防止因灌注樁施工造成地面設施和建筑物沉降。灌注樁施工時派專人進行施工管理,做到每個工序、每個步驟有人管。派專人測泥漿的各種性能指標,不合格一律不許使用,孔內的泥漿的高度一定要保持在安全高度,特別是在停鉆或休息時,一定不能疏忽,以免意外因素造成塌孔等。
(2)承臺開挖時,必須采用邊坡防護措施,對于距離建筑物較近的承臺,必要時采用防護樁支護。具體做法為:直徑600mm鉆孔樁密排,深度為基坑深度的2倍。